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0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昨日,记者就考生及家长关注的今年我省高招的考试、升学志愿填报、录取等问题,采访了省高招办有关负责人。

关键词:时间安排

  外语最后一科考

  今年我省高考时间仍为6月7日至8日,并且继续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高考科目设置方案,但外语考试时间调整为最后一科。其中语、数、外3科总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总分均为300分。音乐、美术类考生的数学成绩仍作为参考,是否记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由各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外语口试由全省统一组织,报名时间为6月9日至11日,考试从6月24日开始;外语口试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4个等级。外语口试成绩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时的参考。

6月27日前公布成绩

  高考成绩将在6月27日前通知考生本人。同时,省招委会将开会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规定,高考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考生如对成绩质疑,可到当地高招办申请复查分数。

关键词:填报志愿 录取原则

  本、专科志愿一次报完

  今年我省本、专科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成,高招填报升学志愿工作安排在高考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和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为:6月28日至30日。

  据了解,今年我省高考志愿设有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预科批以及高职高专批等批次。其中本一批为重点院校和进入“211”工程的高校;本科二批为公办的一般本科院校;本科三批为民办本科院校和公办高校独立设置的二级学院。

  按120%比例投档

  录取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至8月中旬前结束。所有高等学校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均不再组织补录。

  高等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例如某高校计划在福建招生100名,学校要根据我省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调阅120名考生的档案,从中录取100名。

  第一志愿优先录取

  省高招办在投档模式上采取高分保护措施,录取与否由相关院校自主决定。当考生德智体美、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不得随意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或第一轮已根据学校要求的调档比例投足档、并开始调剂投档时,不能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线上考生。

关键词:降分政策

  民办大专最多可降50分

  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确实不足的学校(主要指艰苦专业或冷门专业),可在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另外,民办高职高专学校如生源仍然不足,可适当继续降分,最低降分幅度不得超过线下50分。

  定向生可降20分

  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高招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据了解,所谓的定向生是国家为了保证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对人才需求而安排的一种计划形式,学生毕业后要流向这些地区。

关键词:入学规定

  逾期不报到

  视同放弃入学

  高等学校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高招办核准并加盖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等学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并在该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三天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单寄给有关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根据省高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等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自带档案入学

  被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于8月8日开始(正常上班时间)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核对由省高招办提供的录取考生名单后,签名领取经密封、加盖当地高招办公章的本人纸质报考材料,按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时及时将本人报考材料交给学校有关部门。考生应妥善保管好报考材料,不得私自拆封,如因各种原因未到校报到的,应于当年12月底前将报考材料原封不动交回原报名所在地高招办统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