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我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批补充录取志愿填报时间定于9月19日至20日17时前进行。

  据悉,200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对因新生报到流失而造成招生计划空额的高职(专科)和高职单招高校将进行补充录取。补充录取时间统一安排在9月23日至27日。有关补录学校及分专业计划考生可通过福建招考在线(www.fjzs.com.cn)查询,或向县(市、区)高招办查询。

  凡未被高等学校录取的本省2006年普通高考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凭本人准考证到高考报名所在的县(市、区)高招办(含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办理补录志愿填报手续。

  据悉,补录志愿设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两栏。考生填报的补录志愿,将作为考生参加补充录取的唯一录取依据。补充录取适用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以及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变,省高招办在进行补充录取工作时采取的录取方式、原则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