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 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要求,我校认真做好2014-2015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概述
(一)规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我校深入贯彻学习《办法》和《通知》的精神,提高了学校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通过组织保障、领导监督、建章立制等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逐步明确了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公开的形式和范围等,使学校的重大事项及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得到及时公开,推动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逐渐进入规范化与制度化的运行轨道。
(二)畅通学校信息公开渠道
   学校通过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校务公开栏、橱窗展板、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站、电视台、LED电子显示屏、学校印发的各类纸质文件、召开的各类会议、开设的校长信箱和董事长信箱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公开我校各类信息。自我校主动申请接受福建省高职院校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以来,大大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进程。同时,我校将不断丰富和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与途径,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从2014年9月1日到2015年8月31日,学校通过门户网站、各部门网站、校报、广播、微博、微信等载体发布的信息500多条。
(一)基本信息公开
包括学校简介、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事流程、机构设置、联系方式及学院领导介绍等基本信息。 
(二)关于学校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等信息公开
包括转发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文件、会议纪要、工作计划与总结、调查报告、统计数据等。 
(三)招生信息公开
通过学校门户网页、福建省教育厅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纸质文件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了学校宣传画册、校园图片、在线视频、入学指南、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介绍、招生简章、志愿填报、录取查询、热点问答、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及时获取所需资料。还专门开通招生咨询热线、QQ咨询、学校微博、微信平台等及时解答考生和家长的咨询问题,进一步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财务信息公开 
学校经费来源、学费标准及收费依据、财务管理制度、办事流程、仪器设备、图书馆藏等物资设备的采购、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贫困生认定以及大学生手册上的各类资助信息等通过学校门户网页、公告栏以电子及纸质形式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五)人事信息公开
公开、公示晋江市人民政府与学校对于优秀人才的引进政策,学校专业负责人的认命及岗位职责的通知,双师型、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认定办法,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以及专业职称的评聘条件、程序、结果,教师评奖评优和教职工培训等信息。
(六)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
包括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保健服务、校园安全等后勤保卫信息;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4-2015 学年,我校通过各种平台和渠道,及时主动地向全体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发布消息,积极接受监督和评议。本学年全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价情况良好。
五、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加大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利于推进依法治校、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学校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着手从信息公开平台的搭建、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程序的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积极实现开放办学。但是,学校在实施信息公开过程中仍存在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如目前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学校内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不一,公开信息进展不平衡,信息公开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等。
六、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学校将强化信息公开责任制,推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当中,实现工作的常态化。同时,从思想层面上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全校教职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学校将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学校各单位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不断拓宽学校信息公开的范围,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
      (三)进一步构筑信息公开渠道
学校将进一步发挥已有的信息公开渠道,并不断创新和构筑新的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工作成效。 
(四)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监督与管理
学校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并出台相关制度执行,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的关系,规范信息资源的管理工作。同时,学校将进一步发挥双代会、学生代表大会、学校主人周等的监督作用,组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工作,切实依据评议结果改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2015 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