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9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4]138号)第2点要求严格检验机构从业人员资格条件,经过我校鉴定站、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交通运输管理局为期两星期的共同审核,确定了27期机动车安检机构主任检验员156人符合条件。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定于2017年7月28日至7月29日举行第27期机动车安检机构主任检验员考试。故为做好相关考务工作,以便为福建省各机动车安检机构加深对考试知识的理解,本鉴定站决定举办第27期机动车安检机构主任检验人员培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